律师解答:
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买房人主张权利应当履行催告义务,要求房地产公司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