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什么?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
(一)合法自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协议)和购房票据贷款购房的提供贷款合同、票据和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二)合法自建房的,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
(三)借住房的,提供房主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和同意落户证明;
(四)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单位公产房的,提供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证明材料;
(五)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房主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及同意落户证明。
二、在我国居委会开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