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
1、二者效力不同。解除合同可以对过去产生效力,使合同关系可以追溯到过去,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可以对未来产生效力,即不产生追溯到过去的效力。而且合同的终止只了消除合同关系,对未来有效,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范围不同。解除合同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解除合同一般只适用于违约场合。虽然合同的终止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况,但主要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况,如合同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合等。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比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更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