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年龄均以享受医保年度末达到的年龄计算。 2、享受本市城保、镇保、综合保险、医疗互助帮困不能参加居民医保。 3、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当到邻近的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探索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三)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四)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