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错过社保每月缴费期限(一般每月24日),需在当月月底前至参保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补缴,在申请后的下下月补缴费款。
我忘了往银行卡里存钱,错过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批扣期限,怎么办?
解答: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已过每月缴费期限(一般每月24日),需在当月月底前至参保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补缴,在申请后的下下月补缴费款。
温馨提示:
社保费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款时间为每月11日、21日,为保护自身权益,请您务必于每月24日前完成当月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
凡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另外,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在本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