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等服务性工作。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依法负责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经办,确保人民生活稳定的机构。
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负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负责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经办,确保人民生活稳定的机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具有以下职责:
1、依法负责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
2、负责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人员养老、医疗、失业以及社会保险年检等工作;
3、负责全乡镇各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核定,提高社保基金的征缴率;
4、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审计、稽查和清欠工作,审查参保单位和人员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并依法处理和督促整改;
5、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等。
社会保障服务是指政府及其所属社会保障组织,依照法律对其社会成员提供现金福利或实物福利,或以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提供财政资助来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价值转移活动。
这包括安置住院、医疗护理、伤残重建(即对残疾人员采取测试、医疗、锻炼、安装人造器官,以及配置特种辅助器材等办法,使其恢复工作和生活能力);还包括为老年人设立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病治疗中心、老年人婚姻介绍所;为家长和儿童提供幼儿园、托儿所、小学生午餐服务;以及面向全民的其他社会服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