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危险化学品储存安排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容器材质、存放位置等。其中最基本的一项是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根据联合国《关于全球危险物质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可分为爆炸品、氧化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遇水反应品、腐蚀品、毒害品、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等10个类别。在储存安排中,针对不同类别的化学品需要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如密闭储存、远离火源、避光储存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其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分类、特性和数量,合理确定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位置、场所、建筑物结构、消防、通风、照明、防爆、泄漏污染物防治等技术要求,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