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分别如下:
1、写离婚诉讼;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讼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判决是否允许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