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欠钱不还起诉什么时候才能拿钱回来
欠款起诉之后,一般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的十五天内能拿到钱。若履行期限届满后,义务人没有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的审结时间:
1、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2、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及执行期限:
1、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一般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如果人民法院在六个月内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利人可以向上一级法人民院申请执行。
二、欠款纠纷的管辖
欠款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债务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三、起诉欠款不还需要什么资料
起诉欠款不还需要的资料如下:
1.起诉书;
2.身份信息证明;
3.借贷纠纷的证据:如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
4.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四、恶意拖欠货款多少可以立案
如果是正常的拖欠货款,多少钱都不算刑事案件,民事诉讼立案是没有最低数额限制的,多少都可以立案。如果拖欠货款,一般建议先沟通,要求及时归还货款,如果对方仍不归还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1、协商让他的亲朋好友或家人帮忙还钱;
2、协商用其他价值相当的财产清偿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3、向债务人发送催款函或律师函;
4、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书或签订还款协议书;
5、通过聊天设备或电话催要借款,保留聊天记录或录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