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可起到执行与管理的作用,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实现,还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除遗嘱中另有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一、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是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定立遗嘱,在被继承人死后按照遗嘱继承。遗赠是被继承人将生前的财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受遗赠人只能继承指定赠与的遗产。
二、遗嘱无效是否要立法定继承
是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