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过程如下:
1、报价。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些、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法、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2、订货。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3、付款,即信用证、汇款以及托收付款;
4、备货。备货的主要核对货物品质、规格,货物数量,备货时间;
5、包装。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
6、通关手续。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7、装船。在货物装船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货物的多些来决定装船方法,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
8、运输保险。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
9、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10、结汇。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章,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章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章。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