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自写遗嘱是有效力的。遗嘱形式一般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一个有效的自书遗嘱应包括需要遗嘱人亲自书写、需要注明年月日、需要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三个形式要件,若三个形式要件缺少任何一个,则遗嘱无效。自书遗嘱符合以上要件,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即正式生效。另外,如果被继承人有书写遗书,并在遗书中处分了个人财产,确定为死者真实的意思表示,由本人的签名,有注明年月日,且没有相反证据时,可以作为自书遗嘱看待。
一、遗嘱没有公证人有效吗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即是有效的。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所以公证是一个形式要件,公证过的遗嘱效力更高。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
《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分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立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种,如果是录视频的话,那么周围就一定要有见证人来证明遗嘱是否真实,如果没有的话就没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