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如果能找到原始凭据,可以不用补办。市民原来申请独生子女证的申请表,可以作为凭据。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材料或领取记录,也可以作为凭据。另外,市民还可以到原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单位,找到底根。只要有这三种凭据中的一种,独生子女光荣证丢失,也可以不用补办。
独生子女证因保管不当丢失可以补办。具体程序如下: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注明是否存在再婚、超生)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一家三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再婚家庭应当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丧偶家庭应附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