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但是先予执行的条件是申请人具有紧迫感,急需先予执行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或者停止对自己权利的侵害。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