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企业章程、股东名册、企业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企业会计账簿。
2、参与权。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参与重大决策权。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3、质询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接受股东质询。股东还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就会议议程或提案提出质询。
4、表决权。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普通决议是指对于股东大会的一般表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可通过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