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标准:1、行为的主体是不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自然人和单位或者是具有资格的但是违法吸收的。2、行为的对象是公众,指的是社会上的不特定对象。3、行为的方式是未经批准,通过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还本付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如果是家庭成员吸收资金的则不构成该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