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中能申请财产保全。当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法院也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因其有上述行为,让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一、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该怎么处理
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上诉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第一次判决不离另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去维权呢
第一次判决不离,如果另一方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立刻分割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请求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一方发现另一方转移财产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三、财产分割少分的情形
财产分割少分的情形: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的。财产分割不分的情形:在双方协议离婚时,一方自愿同意放弃所有财产,将自己的财产都给另一方的;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行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