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外地户口上小学的新政策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因此,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入学年龄一般为6周岁,特殊情况可以推迟入学。
2019小学入学户口有什么规定
小学入学户口时间规定:根据往年小学入学政策,规定结合市区实际,生源较少的地段应该招收六周岁儿童入学,保证六周岁三个月儿童全部入学;个别生源较多的地段,经当地区教育局的批准,可以进行适当的控制,但必须保证六周岁六个月儿童全部入学”。
外地户口上小学需要什么证件
一般来说,外地户口的小孩上小学需要的证件如下:一、户口本。二、暂住证 (主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加急暂住证材料齐全2个工作日可办理,一般的需要一个月,每个地区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办理。三、房产证或房产证明。四、结婚证。五、用人单位劳工合同(在外工作)。六、准生证。七、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八、儿童疫苗接种证明九、幼儿园报告单(离园证)十、学籍号
外地户口在镇江上小学政策
镇江市出台《镇江市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切实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意见》要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基本原则。各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和实施细则,统筹安排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是切实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受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适用对象(一)当年5月31日前取得居住证(或申报居住登记)、住房证明或务工经商证明的外来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镇江市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意见。镇江市区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意见所称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随务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镇江市区居住、户籍是镇江市区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二)丹阳、句容、扬中三辖市户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地有监护条件的,应该回户籍地入学;户籍地不能监护的,如父母双方都不在户籍地,需随父母到镇江市区居住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出具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的,可以参照本意见。办理程序教育行政部门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登记点,负责受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在市区工作和居住的证明材料等。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外地户口上小学是如何规定的
1、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5)合法就业的提供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6)出生证;(7)预防接种证;(8)健康证明;(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来我区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三区户籍的;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