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分居两年并不一定会离婚。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有下列情形: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其他情形。所以,只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