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落户条件: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挂靠落户证明:
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杭州市政府《2021年杭州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年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