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如果是第一次办理身份证,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只有身份证到期或者丢失,才能在异地补办,在异补办身份证必须提供居住证和户口本,二者缺一不可。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