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干扰环保监测拘留几天要看具体情况。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盗窃、损毁环境监测公共设施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