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确定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企业少缴社保多发工资,可以吗?接下来跟我一起来看看最新相关资讯吧。
一、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确定自己的缴费基数?
(一)企业职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方法
对于企业职工,一般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月均工资
2.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月均工资≤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个人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个人月均工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作为个人的缴费基数。
举个例子:
李先生、王先生、白先生,均为辽宁沈阳某企业职工。其中:李先生,月均工资3000元;王先生,月均工资7000元;白先生,月均工资20000元。辽宁省2021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383元,那么他们各自的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1.因为3000元
2.因为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678元)《7000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19149元),则王先生的社保缴费基数为7000元。
3.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19149元)《20000元,则白先生的社保缴费基数为19149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方法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一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基准,根据选择的缴费档次,确定缴费基数。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的缴费档次略有差异,大部分地区缴费档次在60%~300%之间。
辽宁人社厅公布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最新的社保缴费基础。其中,缴费下限低于60%,大概在57%左右,对应的缴费基数为3678元,全年缴费金额为8827.2元;按100%参保缴费,全年的缴费金额为15319.2元;按300%参保缴费,全年的缴费金额为45957.6元。
二、企业少缴社保多发工资,这种做法是否可行?
现在依然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自己的社保缴费成本,与职工协商少缴或者不缴社保费用,然后给职工多发一些工资。
实际上,企业少缴社保多发工资的做法,不可取,也不可行。因为无论是口头约定,还是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缴费协议》,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少缴社保或者不缴社保的行为,既违反《社会保险法》,又侵犯了职工权益,将直接影响个人社保待遇(比如:医保待遇、养老金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