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公司辞退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辞退劳动者的情形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