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承包的范围;
2、建设工期,包括中间交工以及工程的开竣工时间;
3、工程质量标准;
4、工程造价;
5、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6、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7、拨款和结算;
8、交工验收及保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