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权代位与债权转让的区别: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由于债务人具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等行为,债权人请求行使的是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债权转让是债权人主动通知债务人后,依法转让其债权给第三人,债权人的权益未受到债务人的损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_x000D_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_x000D_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_x000D_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_x000D_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_x000D_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