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收养亲人的孩子与收养孤儿是一样的。其程序是: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2)被收养人户口簿;(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