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
一、证明居住在城镇满一年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首选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这一证据的证明力要远远大于后者,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高。
2、房屋权证书,这一证据的证明力仅次于暂住证和居住证,但房屋权证书必须是自己的姓名或妻子的姓名,且也要符合一年以上的时间限制。
3、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这一证据可在居住当地开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上该证据需与房屋租赁合同相印证。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这一证据在租赁房屋时或之后都可向出租人索要。
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这一证据证也需与房屋租赁合同相印证。
6、其他如受害人同事、朋友的证人证言等,该证据证明力不足,于兜底条款,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不大。
二、居住证明办理地点在哪?
居住证明分为本地户口的居住证明和外地户口人的居住证明,不同的证明有不同的开具方法。
(一)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1、农村户口:找到村委会的村支书,让村支书开具证明,主要内容为“身份证明、居住地、村支书签字”,再盖上村里的公章即可。
2、城市户口:找到小区居委会的居委会主任,让居委会主任开具证明,主要内容为“身份证明、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再盖上居委会的公章即可。
(二)外地户口居住证
外地户口居住证又被称为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
主要的步骤为:准备两张白底的两寸照以及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再去派出所的相关部门办理,一般一个星期可以办好。
在单位住满一年,办理居住证明时分为两种,一种是本地户口办理居住证明,另一种是外地户口办理居住证明,这两种情况所用到的材料及办理的方法不同。本地户口办理居住证明又分为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外地户口办理居住证明被称作暂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