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国家改名字的条件都可以改,更改改名是我国法律给予每个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更改名字需要有正当的理由,不是当事人想改就能改的。我国更改姓名的部门是当地的派出所,所以更改姓名的时候需要向当地派出所办理。
一、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能改吗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但是当事人符合户口申报地的更改名字的条件的,在申报户口后,可以使用出生证明以外的名字作为常用名。根据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提示,把《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添加到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即可。
二、新生儿办理了出生证明可以更改名字吗?
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建议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等户口办下来后再改,需要孩子父母到场签字确认,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具体办理流程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三、成年可以改名吗?
成年人可以改名字。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成年人更改姓名的程序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