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保留薪资报酬有关的证据,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短信的方法确定劳动报酬。
(一)如果是在校学生做兼职的。
由于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所以与雇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劳动局无权管辖。问题如果跟单位协商不成,只能自己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付报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单位兼职的事实,单位支付报酬的标准、工作时间和应支付的报酬等。
(二)符合法律规章的劳动者做兼职。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薪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薪资以及按照拖欠薪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首先,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薪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薪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目前,有的在校学生也会利用休息休假的时间做一些兼职,如果此时单位不发在校学生的兼职费,那么其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而对于那些劳动者做兼职的,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诉讼、提起劳动诉讼等方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薪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薪资。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章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章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