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1寸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按身份证照片标准)、房主户口簿、务工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在派出所获取表格并填写;提交表格和相关材料。审核合格后填写登记表或录入信息并缴纳相应费用。区分以下情况补充资料,按要求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