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出卖人需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出卖人应当按照什么方式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交付的方式分别有直接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法定其他方式等。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直接将物品交付给买受人;指示交付是指将第三人持有的物品让其直接交付给买受人;占有改定是将已经占有物品的买受人直接获得物品所有权;法律其他规定。
承租人能否拒绝出卖人交付出租人标的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四十条的规定,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时如何解除合同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时,如果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合同;如果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则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来解除合同。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时,如何解除合同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时,解除合同可以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或协议解除。首先,分批交付标的物属于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分批交付标的物属于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出卖人怎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地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例如当事人约定由出卖人代运的,则出卖人应当及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例如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自提的,则出卖人需要及时通知买受人到约定的地点取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