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蜜蜂养殖拆迁补偿标准
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征收补偿包括四个方面:土地补偿; 对地面附着物的补偿; 停业补偿合理拆迁费用。
一、对地补偿:
(一)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按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应当安置的农业人口,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前单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 应配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每公顷耕地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征收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其他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是对依法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是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在征地中损毁的,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对征用的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因用地被损坏而向该所在地支付的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征地富余劳动力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拆迁程序是
1、拆迁人在取得征地和规划等批准文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设委员会发布有关手续暂停公告;
2、拆迁人编制、申报、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发布拆迁公告;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 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