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_x000D_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_x000D_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_x000D_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_x000D_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_x000D_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_x000D_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