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新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指房屋因买卖、赠与、交换、继承、划拨、分制等原因导致权属需要作出转移工作时,需要向房屋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将由专职部门把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