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领取结婚证需要的材料:
1、集体户口是有一张纸可以证明个人户籍的,叫《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登记当天,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在任意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都可以。如果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手上没有这张卡,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单独打印自己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2、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民政局登记时需要带齐: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还要将集体户口卡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一、办结婚证流程有以下: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以下条件才不可以办理结婚证: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