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五年应该这样办假释:
1、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应当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提供下列材料: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奖惩表、终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多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罪犯悔改或者立功的具体材料、未成年人或者老残疾人的材料。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批准后提出;
2、监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后,应当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
3、审查案件材料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假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的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