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离婚起诉第一次和第二次间隔时间
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到第二次再起诉要经过六个月的时间,因为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不受六个月期限的限制,随时可以提出第二次离婚诉讼。
二、诉讼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流程分为:1.原告(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5.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三、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诉讼需要五种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