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购买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但需要注意的是,抵扣进项税的前提是购买者必须有正规的发票和完整的凭证。如果没有这些,就无法享受抵扣的政策。此外,被购买的农产品必须属于可抵扣范围内的物品。具体来说,属于可抵扣范围内的农产品包括: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而不属于可抵扣范围内的则包括:药材、林木和其他非食品性质的农产品。最后,抵扣金额不能超过应纳税额。也就是说,购买者只能在缴纳增值税时抵扣同期购买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不能超出应纳税额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四十五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税务凭证的,可以按照本法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抵扣其购进货物、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