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1、发起人的规定:(1)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2、注册资本规定:(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3000万元。(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3、创立大会的举行:(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2)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52条股份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所称公司股本总额,系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总额,而非股票发行前的股本总额。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