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管制拘役的区别有哪些?
1、刑期不同。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处罚方式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执行者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