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时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离婚协议草稿、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户口没有迁离婚需要户口本吗
一、当然需要户口本,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也可以在民政局当场按统一格式填写。
三、离婚登记的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四、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车库买卖合同怎么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结婚证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
2、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公证员在进行完上述初步审查后,认为都不存在问题,符合公证受理的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填写申请表,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
4、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
5、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6、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
7、公证员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三、离婚后结婚证是否要收回
离婚后结婚证不需要收回。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当当场收回并发给离婚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