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的认定:首先,“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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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_x000D_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_x000D_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_x000D_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_x000D_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_x000D_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_x000D_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