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有关条款:“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为保证高考的公平公正,各地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继续开展“净考”专项行动,严肃整治高考作弊行为。
在湖南、湖北等地,教育、公安、保密、工商、无委(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替考作弊”“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在考前对考点周边、网络环境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招募“枪手”、考题泄露等相关信息,则会立即展开调查进行查处。
在宁夏等地,教育部门对所有高校和高中学校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嫌替考服务、招募替考“枪手”的线索进行全面收集,逐一调查。本科高校在高考期间严格请假制度,逐一确认离校学生去向,严防出现充当替考“枪手”的现象。
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也是高考安全的一道防火墙。“今年广州对高考试卷的运送、保管、分发以及主考等各环节都要求落实到岗到人。”
为防范作弊行为的发生,各地在考场编排等方面也是“煞费苦心”。比如湖南要求考场要尽量做到前后左右不是同一学校的学生,以防“熟人串通作弊”。如果考点学生来源比较单一,则会实行异地选拔监考老师。艺术、体育考生单独编排考场,以尽量防止文化考试抄袭作弊行为的发生。
“刷脸+验指纹”高考防作弊向技防升级
从传纸条、夹小抄到隐形耳机、具信息发射功能的反探测作弊橡皮,高考作弊手段逐年升级,花样翻新,且越来越呈现出高科技化趋势。为应对近年来激增的高考高科技作弊,反作弊也在不断从“人防”向“技防”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