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火车票是可以作为用来报销的凭证的。因为铁路部门出具的车票、区段票、代用票、客运运价杂费收据、退票费报销凭证、退票报销凭证、定额票、手续费等运输票据,具有发票属性,可用于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
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九条
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