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3年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龄已满18周岁;
2、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户籍、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需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未领取购房补贴。
一、公租房申请材料:
1、提交公租房的申请书;
2、提交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
3、提供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
二、公租房申请流程:
1、审核配租。首先审查自己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政策;
2、受理。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3、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理由;
5、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6、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综上所述,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年龄已满18周岁、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户籍、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需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未领取购房补贴。公租房申请材料,提交公租房的申请书;提交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提供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
相关法规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2020修正)》
第二十一条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是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2023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能住多久
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重庆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重庆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应该要符合下列几种条件:
在当地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个人的收入以及财产都低于规定标准的,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人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已经在当地稳定工作一段时间的,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住房由同级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的情况,由中央和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法律依据】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2、北京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条件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中等偏下收入低于3333元;低收入低于2083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1、具有南京户籍;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完备;2、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3、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