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两者是不同的用工形式。劳务外包是企业将某个相对独立的劳动服务项目外包给专业公司,由公司依据发包人的要求,组织人员完成特定的工作;但是劳务派遣则是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进行临时性、辅助性且不具备替代性的工作。本质上来说,外包岗位以完成特定的工作成果为目标,劳务派遣以获取劳动力为目标。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