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因为一般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要求赔偿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治疗期间产生的来往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以及特殊营养费;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伤残的,则受害人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以及特殊营养费,期间还可以主张残疾的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以及因伤残导致需要被康复护理、或者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等。
如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则一般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特殊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抚慰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