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对于子女购房提取父母公积金这一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办法》等法规,子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父母必须已经缴纳了至少3年的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对于刚刚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父母,他们的公积金账户还不能被子女用于购房提取。其次,子女和父母在同一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这是为了避免子女跨区域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导致公积金管理混乱。第三,子女必须是首套房买家。这意味着如果子女之前已经购买过一套房,那么就不能再用父母的公积金账户进行提取。最后,子女必须与父母签订书面协议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这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防止出现纠纷。总的来说,子女购房提取父母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旨在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合法使用,同时也保障父母和子女的利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