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算不算犯罪记录看情况。交通事故致人一人死亡,如果肇事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会有犯罪记录。如果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就没有犯罪记录。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作用小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行为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二、行为人酒后驾车致多人死伤,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的标准分别是:(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3)同等责任。在同一个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过错程度相同或者相近。
三、不起诉要求公安系统删除记录
如果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那么就不会被判刑,没有被判刑的就不会有案底,公安机关是不会留下犯罪记录的,不需要要求公安系统删除记录。同时,公安系统的记录是不能随便删除的,都有一定的记录时间,没有犯罪记录对个人一般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